□记者 渠稳 秦颖
实习生 席适之
晨报讯 1月29日,佳和豪苑的王玉华老人拿到了黎阳路办事处锦绣园社区工作人员发放的生活补贴,激动不已。“自2010年7月份生病以来,社区的工作人员没少给我家帮忙,今年春节前,社区的工作人员又给我送来了生活补贴,真是感激不尽。”王玉华老人拿着发给他的生活补贴对记者说。
1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2011年春节前,我市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本次共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522.3万元,优抚对象及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