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渠稳
实习生 席适之
晨报讯 “1月31日,我到鹤煤总医院给孩子复印病历,医院病案室的工作人员把病历复印错了,春节后我找医院工作人员重新复印病历,可他们要我重新交复印费,是医院工作人员的失误,为啥还要我交钱?”2月9日,新区的刘麦娥拨打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
据刘麦娥讲,她的孩子今年16岁,在鹤壁高中读书,上学期间购买了人寿平安保险,“孩子今年1月份在鹤煤总医院住了10多天院,病愈后要拿病历到保险公司申请报销。我1月31日拿户口簿到鹤煤总医院病案室复印孩子的病历,当时复印一张病历0.5元,我复印了15张,共交了7.5元复印费。我把病历复印件交到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医院复印的是2009年的旧病历,不是孩子今年1月份住院的病历。我2月8日又到鹤煤总医院病案室复印孩子今年1月份住院的病历,工作人员说,这次复印还要交复印费,我只好又交了5元复印费,这属于病案室工作人员的失误,为什么还要我交钱?”刘女士说道。
2月10日,记者来到鹤煤总医院病案室了解情况,第二次给刘女士复印病历的工作人员赵刚表示,他是从微机室借调到病案室帮忙的,第一次不是他给刘女士复印的病历,所以他不了解情况,只能按每张病历0.5元的价格收取复印费。“我也是按照医院的收费制度收费,她既然复印病历就要交钱,第一次出现的错误我不了解,所以没办法免除刘女士的复印费。”赵刚说。
随后,记者在病案室电话联系了鹤煤总医院信息科科长陈丽萍,陈丽萍了解到刘女士的情况后表示:“出现病历复印错误这种事情,确实是工作人员和病人家属没有沟通好造成的,病案室的工作人员没有询问清楚病人家属要复印的是哪一年的病历,所以工作人员有责任。对于刘女士第二次复印病历的费用,病案室会尽快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