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
2月10日本报四版社会新闻《我买的牛奶咋成了你的》,为读者转播了这样一个现实版的小品:市民毛先生骑车不慎掉落牛奶,待回头捡时,有老者大喊:“别动,我的东西!”一场牛奶争夺戏由此活生生在马路直播间上演。一名小观众、主演之一毛先生5岁的女儿受剧情感染哇哇大哭——毕竟不是春晚小品嘛。为求清白,毛先生紧急求助于直播现场前排另一名忠实观众——清洁工大姐。那观众大姐“只是捂着嘴笑,什么都不肯说”。
各位既然看过新闻转播,心中自有掂量。若诚如那位毛先生所说,那老者一把年纪,自己为人的品德丢了都不去捡,硬要挺身去捡别人丢下的一箱牛奶,我想,咱也不必浪费版面再作任何评判。
只是可惜了那位大姐,果然一个语莫掀唇(语出《女论语》:“凡为女子,先学立身……行莫回头,语莫掀唇”)的“好女子”,莫非若莘、若昭姊妹转世不成?这里我不略说一二,于心不甘。
明摆着,只要那大姐玉唇轻启,一场牛奶归属闹剧登时即可收场。但那大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当笑客,不发一言。“凡为女子,先学立身。”但若社会上人人都是这般“立身”,恐怕谁也无法真正立身!
欧美国家属于发达的市民社会,人为社会活着、为陌生人活着的观念极为普遍,在民事纠纷中,作证是普遍的自愿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常态。而在我国,公民意识相对要淡漠得多。实际上,在我国推行法制社会的当今,具有民事能力的公民都有法律规定的举证、作证的权利和义务。换个角度说,利人就是利己,每个人都须臾离不开社会,每个人都得不断寻求自身权益的社会平衡,谁又能保证不会成为下一个“丢牛奶”的人呢?
路上丢一箱牛奶不可怕,可怕的是把公民的社会责任随意丢弃路边。我们每一个人,当然包括那位大姐,路遇不平,还是且慢笑,且慢沉默。要知道,笑未必就是美,沉默未必都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