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消息 通过借卵,39岁的A女士圆了母亲梦,3天前生下一对龙凤胎宝宝。而生活中,像A女士一样幸运的人却很少,因为赠卵稀少,众多“借卵”人在漫长地等待,有的需要等数年。专家认为,相关部门应考虑建“卵子库”,圆不孕女子的“母亲梦”。
赠卵者稀少,“借卵”者煎熬;“卵子黑市”兴起,卵子库亟待建立
“借卵”成功,高龄孕妇生下龙凤胎
2月14日,在郑大三附院产科病床上,39岁的A女士一脸幸福,“大宝5斤,小宝4.6斤,是一对小兄妹”。虽说兄妹俩早产,但据医生介绍,他们身体各项生命指征平稳。
A女士来自许昌农村,1994年结婚,1998年,A女士第一次怀孕,家人啥活也不让她干,但50天后,她流产了。第二年,她再次怀孕,50多天后,痛苦又一次降临。
A女士和老公去做了全面检查,结果显示,A女士的染色体不正常,无法排出正常的卵子。A女士不甘心,再次怀孕,但残酷再次降临,如此反复,她总共怀孕九次,流产九次。
最终,2009年12月,A女士决定借卵生子,并开始在郑大一附院排队等候卵子。幸运的是,2010年6月,A女士等到了两颗宝贵的卵子,这两个卵子在体外与丈夫的精子受精后,顺利移植到A女士体内妊娠,并于2011年2月11日产下龙凤胎。
痛苦等待,“借卵”需排队数年
A女士是幸运的,但现实中仍有众多“借卵”者在痛苦地等待。
据郑大三附院生殖中心主任王兴玲介绍,近年来,到医院要求“借卵生子”的女性越来越多。她们有的是先天性无卵巢或卵巢早衰;有的是因肿瘤等疾病卵巢功能被破坏;有的是因有遗传病或染色体异常无法使用自己的卵子。还有不少年长女性,因为唯一的孩子身亡,想再生一个,却发现自己年纪大了,卵巢已自然衰竭,但根据我国现有规定,“借卵”唯一合法来源是赠卵。
据了解,卫生部2001年下发《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并在2003年8月作了修订,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而赠卵只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剩余的卵子。但赠卵者本身就是需要“求子”的母亲,她们治疗时获得的卵子,每一个都是她们孕育的希望,她们不愿意捐赠。此外,她们也担心自己的卵子与别人的精子结合,将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伦理问题。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出于经济考虑,可能会将多余的卵子捐出来,因为治疗过程中的促排卵药物、取卵手术等费用,由受赠方负担。目前,在郑州市,被卫生部正式批准可以开展试管婴儿技术的医疗机构有四家:郑大一附院、郑大二附院、郑大三附院、省人民医院,但是因为卵子稀少,这4家医院每年做的赠卵试管婴儿也很少。
无卵可借,卵子库建立迫在眉睫
合法的途径“无卵可借”,在利益驱动下,“卵子黑市”开始非法兴起。在网络上,一些网站声称有卵子,只要交十几万元,立刻可以去挑供卵者。
“国家为什么不能像建立精子库一样建立卵子库?这样一定程度上会遏制私下倒卖卵子的现象。”A女士说,捐献卵子对女性可能会带来一些不适,但也许就有爱心人士,愿意像献造血干细胞一样,帮助别人。对于这个问题,王兴玲说,目前从技术上说,建立卵子库已经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很多可以开展试管婴儿的医疗机构都掌握了冻卵复苏技术,只是卵子的来源是个问题。
不过,在她看来,西方国家比如美国就鼓励捐献卵子,在中国,相关部门应该考虑建立“卵子库”,为这些求子心切的夫妻提供合法、安全的渠道。此外,她特意提醒,因为赠卵行为非常严谨,正规的医疗机构需要对捐赠受赠双方进行跟踪,但是如果是私下交易,不仅安全无法保障,同时也可能涉及伦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