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徐广静
晨报讯 16日上午,家住龙苑城市花园小区的许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家楼上三室两厅的房子成了员工宿舍,屋内住了十几个人,每到晚上员工下班回来,楼上吵闹得让人睡不着觉。
2009年9月,许女士搬进新区龙苑城市花园8号楼4楼居住,搬来不久后发现,楼上的住户把房子租给了一家叫鲍翅食府的饭店作为员工宿舍,里面住着饭店的女员工。“这些女员工一般都是晚上9点下班,回来后不但穿着高跟鞋来回走动,还经常大声说笑,吵得我们一家人无法正常入睡。”许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之前我们向物业、居委会以及黎阳街道办事处都反映了情况,希望他们能帮助协调,但每次协调后不久,楼上就又吵闹起来。”
16日下午,记者在许女士的家里见到了她的爱人孙先生,孙先生告诉记者,许女士平时早上6点就要起床坐班车去上班,但因为楼上几乎每天晚上都很吵闹,许女士一被吵醒只能到客厅沙发上去睡。孙先生说,楼上饭店员工吵闹的问题困扰他们家很久了,他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女儿,平时晚自习放学到家就九点半了,洗洗准备睡觉的时候,住在楼上的饭店员工也该下班了,叮叮咣咣好长时间才能平静,严重影响了孩子休息。“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有的员工半夜两三点才回来,穿着高跟鞋来回走动,孩子的姥姥、姥爷也在我家住,两位老人都有高血压和冠心病,被这些员工闹得苦不堪言。”
随后记者在孙先生家楼上三室两厅的房子内看到,每个卧室都摆放了四五张上下铺铁床,一共住了11名女员工。其中一名女员工对记者说,楼下的许女士经常来找她们说,饭店开会时也说让她们注意些,但谁走动起来能没声音呢?对此,她们也觉得很委屈。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这家饭店,一名姓李的前厅经理告诉记者,对于许女士反映的问题,饭店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在卧室铺上地毡,在客厅铺上地毯,开会时还经常劝告这些女员工要按时休息,不要吵闹,可以说能做的已经都做了。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上午联系了楼上的房东胡女士,胡女士说等明年租期一到,就会收回房子。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林律师事务所的李常兴律师,李律师表示,根据房屋用途方面的有关规定,出租小区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做法并不违规,但是《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给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李律师认为,如果该饭店员工的行为确实影响到了许女士一家人的正常休息,那么该饭店的员工就应当在上下楼梯和室内活动时,尽量做到脚步轻,不产生扰民噪声,以避免干涉许女士一家人的正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