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常鹏
通讯员 李国亮
晨报讯 “现在不是都已经换成新版发票了吗?旧版发票不是已经作废了吗?为啥购物时还有商家给我开旧版发票?”2月28日,市民王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称在新区某办公用品店购物时,工作人员开的还是旧版发票。
据王先生讲,2月27日他在新区某办公用品店购物后索要发票时,发现店主给他的发票是旧版发票。而王先生所在的单位从2011年1月15日开始就不再报销旧版发票了,所以王先生要求店主为其更换新版发票。但店主坚称新版发票还没有拿到,只有旧版发票。在跟店主交涉无果后,王先生准备放弃购物离开。店主见状,赶忙为王先生重新开了一张新版发票。
“明明有新版发票却偏给顾客开旧发票,这不是糊弄人吗?”说起这件事,王先生就非常生气。
听了王先生的反映后,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市国税局征管科的王科长,王科长称国税局早已发布公告,明确从去年7月1日起,市国税局新版发票已正式启用,旧版发票的使用期限截止2010年底。20111年1月1日起,新版发票开始全面启用,旧版发票一律作废并停止使用。遇到商家开具作废的旧版发票,消费者可拒收,并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举报、投诉。
消费者如遇旧版发票
可拒收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