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玮
晨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2008年至2010年我市公安执法满意度指数持续上升,2010年达到92.46%,居全省第一。
据悉,2010年我市推行“推磨式”考评,市局每半年采取法律知识考试、抽查案卷卷宗、查阅执法档案和台账、彻查基层执法单位、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法,对县公安局和城区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民警的奖励和使用直接挂钩,进一步完善了具有鹤壁公安特色、符合执法实践需要、基本涵盖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制度体系。
同时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刑事案件撤案等关键执法环节实行市、县两级法律审核,对分数不及格案件及存在突出执法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点评剖析,让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通报排名最后的执法单位领导和最后10位的民警集中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门教育培训。
(线索提供:刘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