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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查处交通违法
行为687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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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查处交通违法
行为68732起


赵玮 通讯员 陈娟
 

  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后驾车,闯红灯,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伪造、变造、遮挡、不安装号牌,超载、超速、闯禁行,违法停车,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上路,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随意变更车道等。

  链接

  晨报讯(记者 赵玮 通讯员 陈娟) 3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在刚刚结束的为期三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中,我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732起,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718起,醉酒驾驶机动车68起,超速行驶38328起,客车超员2135起,机动车违法载人17741起。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突出成效。

  据悉,此次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开展。3个月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732起,行政拘留176人,暂扣驾驶证759本,深入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教育196次,查处未按期检验机动车2258辆,清理12分驾驶人131个,整治教育满12分驾驶人142人次,排查道路危险点段55处,清理整顿客运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522人次、客运车辆交通违法593辆次,有力保障了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圆满完成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

  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采取县区大队、市区大队相互交叉执法和全市抽调各队骨干组成多个小组集中到一个辖区开展集中查纠行动,有效杜绝了人情干扰,并实行举报有奖制度,行动期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8起,落实奖金1万多元,极大调动了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酒驾的社会氛围。

  整个行动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起的群众投诉。

  我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

  事故集中整治行动结束

  三个月查处交通违法

  行为687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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