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网消息 没钱也能住上房,银行的房贷业务为不少人解决了没钱买房的难题。但如果已经办完了所有手续,银行就是不放款,还以签补充协议为要挟,你会不会感到很无奈?周口市的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网友】某国有商业银行要毁约
“因为房贷的事,这几天我每天都心神不宁的!”日前,周口市的李先生投诉称,春节前他已经与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签定了购房按揭合同,可过完年却要另签补充协议才能放款。签还是不签呢?这可难坏了李先生。
据李先生讲,年前他看中了周口市某小区的一座楼盘,但该楼盘开发商只提供了两家合作银行,经过权衡之后,他认为此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手续简单一些,就与该行办理了八五折利率购房按揭贷款,春节前已经审核通过,并签订合同,交清了按揭手续费用,该行客户经理亲自告诉他,审核已通过只等放款。
本来说春节前能放款,但一直拖到现在还没解决。2月26日他接到售楼部通知,让他去银行签字。到银行后却被告知,因国家政策调整,银行要执行基准利率。客户经理告诉他,八五折现在不好办,只有按基准利率才能放款,不过需要与银行再签一份显示按基准利率贷款的补充协议。
李先生表示,自己刚上班不久,首付还是跟别人借了款才交齐的。本来工资就不多,现在如果再签一份补充协议,等于每月要多出100元钱。不签吧,款又放不下来。找开发商反映,他们让自己直接跟银行协调。到6月份就该交房了,款放不下来自己就违约了。作为一个银行单位,既然已经与客户签了协议,为何要单方违约,让客户去承担损失?他希望此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能够按合同约定以八五折优惠尽快放款。
【银行】领导批复后再说
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此有什么说法呢?3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该行了解详情。记者说明来意后,办公室一男性工作人员让记者到业务部了解情况,而业务部一女工作人员则让记者向办公室了解情况。记者表示是按办公室提供的电话联系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事要向领导汇报。当记者问到什么时候回复时,她则表示很难说,需要等领导批复。
【律师】银行应该履行合同
针对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做法,记者咨询了郑州文丰律师事务所的王水力律师。他告诉记者,银行放款确实需要经上级银行审批,但这种审批一般是他们内部办理,根本不向客户公开,至于批还是没批客户根本就不知道。
按照合同法,只要客户方的一切手续办完了,即使银行没有签字,也意味着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银行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银行现在让客户在签补充协议,实际上是单方面变更合同,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只要房产抵押手续在国家新的金融政策出台前办过了,银行就应该按照当时的政策放款,否则就是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