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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属企业新增一项申报限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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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启动
县属企业新增一项申报限定条件

秦颖 通讯员 李茜娟
 

  晨报讯(记者 秦颖 通讯员 李茜娟)3月14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今年我市将评选不超过5个市长质量奖,每个获奖企业可获得10万元奖金。申报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5日。

  针对县(区)属企业,今年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较第一届评选特别增加了应获得2010年县(区)长(主任)质量奖这一限定条件。

  有意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相关企业和单位,请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hebi.gov.cn)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http://hb.haqi.gov.cn)下载填报《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并于3月15日至4月15日之间递交鹤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也可拨打电话3368359、331166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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