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徐广静)17日,福田二区居民马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她家客厅上方的屋顶一直渗水,现在天花板湿了一大片,水滴一直往下滴。
18日上午,记者来到马女士家,在客厅上方的屋顶处,确实有0.5平方米左右的湿水印,记者能清楚地看到渗出来的水。据马女士讲,她2007年搬进福田二区,2009年,房屋就漏过一次,“当时的情况比现在严重多了,屋顶和墙上都往外渗水,当时我们马上找了物业公司,物业说是六楼的暖气管道漏水,之后把六楼住户家的地板撬开,维修了暖气管道,我家这才不漏水了。没想到现在屋顶又漏水了,我再找物业公司,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不管了,让我们两家协商解决。”马女士表示,是楼上住户家的暖气管道坏了导致她家屋顶漏水,物业却不管,这种态度她不能接受。
随后,记者联系了福田二区的物业公司,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马女士家的屋顶漏水,是六楼住户家的暖气管道破裂造成的,马女士可以要求六楼住户修复管道。因为马女士家和六楼住户的房子都过了保修期,所以物业不能继续承担维修费用,他们可以找人维修暖气管道,但费用问题需要马女士和六楼住户协商。
对此,马女士楼上的住户表示,他可以为维修提供方便,同意维修人员撬开他家的地板维修暖气管道,但关于维修费用,他拒绝参与协商,他认为暖气管道漏水不是他的责任,不应该由他负责维修费用。
河南省明星律师事务所的李诚君律师认为,从法律方面来讲,马女士可以要求六楼住户及时修复暖气管道,避免对自己家继续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六楼住户对房子质量有怀疑,可以跟物业和开发商交涉。李律师同时表示,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几方应该就屋顶漏水的问题一起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