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卖高价盐
登封等四地商家被
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据河南商报消息 针对居民集中购买食用盐、部分商家擅自提高价格一事,我省物价部门17日已紧急调动1200余人组成296个检查组,对全省食用盐的销售价格展开了大检查。此外,17日以来,郑州市物价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不少价格违法情况,并公布了四起价格违法案件:
中原区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的郑州超源商贸有限公司,2011年3月17日该超市500克加锌盐每袋应售2.5元,违规销售价为每袋3.5元;500克钙盐、铁盐、低钠盐每袋应售价为3元,违规销售价为每袋3.5元。
巩义市西村镇万家福超市违规涨价销售500克普通加碘食盐,应售每袋1.2元,违规销售价每袋1.8元。
登封市崇高路家福乐超市违规涨价销售500克普通加碘食盐,应售每袋1.2元,实际销售1.5元至2元不等。
新密市河长幸福超市违规涨价销售500克普通加碘食盐,应售每袋1.2元,实际销售价为每袋3元。
针对上述四起违规销售食盐的价格违法行为,郑州市物价局将根据《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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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介绍,陕西、吉林、浙江、河北、山西、江苏、海南等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商家因哄抬食盐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被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陕西省西安市秦岭火烧碑蔬菜综合市场13号小芳水产副食商店近日将定价为每400克1元的冰凌牌绿色加碘精制盐提高至2.5元销售,被当地物价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吉林省德惠市松江镇茂兴食品批发部将加碘盐由每500克1.3元提高至7元销售,被当地物价部门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3000元罚款。河北省沙河市新城跨世纪食品门市将定价400克1元的袋装碘盐以400克10元的价格销售,被物价部门依法没收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