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对此,各方一直存有争议。承办原正案的检察官李刚介绍,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正式通过,其中新增加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
李刚认为,如户籍信息、房屋登记信息、银行存款等特别私密的信息均属于个人信息。同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至少满足两个前提:获取的公民信息是真实的;获取的手段是非法的。“就社会常识而言,这些信息肯定不是其他人能随便得到的,否则嫌疑人甚至委托人就不用花钱找别人查询了。”
“只有挖出泄露信息的源头‘内鬼’,才能从根源上铲除黑色产业链。”李刚介绍说,北京海淀区检察院下一步将对此类案件进行调研,将案件中反映出的线索、制度漏洞等问题写成调查报告,供相关部门深挖犯罪和完善防范制度。 (据《检察日报》)
挖出源头“内鬼”才能铲除黑色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