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吕秀莲退出明年
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
党内初选
32户农民领到“产权证”
空军在黄河内蒙古段炸冰除险
锦湖轮胎致歉将实施召回
传销进入互联网时代
山西公布官员手机号码
接通率不到四成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3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32户农民领到“产权证”

陈钢
 

  新华社西安3月22日电(记者 陈钢)像城市居民一样持有房产证、土地证是农村居民的梦想。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的32户农民实现了这一梦想,今后他们凭借产权证即可进行土地流转了。

  21日,高陵县湾子乡大夫雷村五组的32户村民领到了陕西省第一批农村产权证,一套3本,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另外,村集体还领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高陵县由此开创了陕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先河。

  陶玲是32户幸运村民之一,她从西安市委副书记董军手中接到3本证书后,激动地说:“有了这几个证,我就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扩大规模搞发展了。”

  据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张文祥介绍,去年下半年,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县铺开,今年底前将完成全县60%农户的颁证工作,明年上半年前完成全县5.4万余户农民的颁证工作。

  张文祥说,产权证上的数字是经实测后确定的,具有法律效力,这种确权具有永久性,比如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等。高陵县进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还权赋能”,就是把属于农民的物权、用益权等还给农民。下一步高陵县将建立专门的交易平台,让农民的这些物权、用益权进入资金市场。

  西安高陵

  32户农民领到“产权证”

  可抵押贷款 作为遗产继承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