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赵玮)“我和几个朋友相聚在一起吃饭,啤酒喝到第5瓶时感觉有些问题,仔细一看才发现瓶中漂浮着很多黑色杂物。当晚,大家都开始腹泻、呕吐。”3月23日,淇滨区杨先生向记者讲起20天前的经历时,仍心有余悸。
据杨先生讲,那天傍晚他和几个朋友在浚县一家面馆吃饭,要了一件某品牌的啤酒。大家喝得正有兴致时,其中有人突然发现倒出的啤酒中有杂物。“当时我们以为是酒杯不干净,于是把酒倒掉,又从瓶中倒出一碗,但依然有杂物。后来我们仔细一看,原来是酒瓶中漂浮着很多杂物。接着我们又看了看剩下没打开瓶的啤酒,发现每瓶都有黑色漂浮物。”
看到这样的情况,杨先生和朋友们不敢再喝,并告知了老板,随后几个人吃完饭各自回家。当晚,他们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呕吐症状,并都到附近诊所或医院就医。病好后,杨先生开始找啤酒的生产厂家维权。联系了十几天,厂家均回复说可以赔10件啤酒,但不赔偿医药费。厂家的态度让杨先生很生气,于是他在“3.15”当天拿着“问题”啤酒将此事反映给了市消协。
经消协多方协商,3月23日上午,在市消协,杨先生拿到了厂方代表赔付的2000元钱。据厂方代表称,可能是设备检修过程中管道未冲洗干净造成的。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饮用啤酒或瓶装饮料时,要查看产品标示是否齐全,最好将酒或饮料倒入透明玻璃杯检查是否有异味或悬浮物、沉淀物等,以防类似事件发生受到伤害。(线索提供:牛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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