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音著协到河南取证
23日上午,郑州市公证处公证员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河南区域首席代表刘天亮,来到位于郑州市紫荆山路的某家电商场,对该商场播放的背景音乐以隐蔽录音的方式进行了保全证据。
刘天亮介绍,他们前期对该商场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在掌握了该商场播放的许多背景音乐作品均存在未经授权的证据后,经音著协授权,向郑州市公证处提出了办理保全证据的公证申请。“我们走访了40多个商家,只有不到一成缴纳了播放背景音乐的费用。”
背景音乐播放是指在公共场所,诸如饭店、歌舞厅、商场、餐厅等商业场所通过扬声器、录音机、CD机、电视机等设备公开再现音乐作品的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标准:歌舞厅收费标准较高
据了解,依据《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背景音乐的收费范围涉及10种营利性场所:夜总会(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酒吧(咖啡厅)、餐厅、宾馆、商场(超市)、航空公司、铁路部门、客运汽车公司、展览馆、电话声讯服务公司等。
而10种场所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夜总会、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等因对音乐的使用率比较高,所以收费标准也较高。如一家营业面积达200平方米的歌舞厅,每年就要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8760元。
商场、超市等场所收费标准按营业面积计算,面积越大收费越高。1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以郑州某商场为例,其营业面积为4万平方米,每年就要为使用背景音乐支付10.64万元的费用。
餐厅、酒吧、咖啡厅等场所也是按营业面积收费。宾馆类场所则按床位收费,每个床位每月收费1.75元。
此外,宾馆附属的夜总会、歌舞厅、咖啡厅、餐厅等场所则要依照相关标准另行收费。
措施:不缴费将被起诉
刘天亮介绍,从去年7月份开始,音著协开始派人到郑州着手收取背景音乐费的问题,工作人员登门拜访或发函告知商家播放背景音乐要收取费用。但除了少数外资及合资企业缴纳了费用外,绝大多数的企业以种种理由拒绝缴纳相关费用。
接下来,音著协将继续与相关营业场所进行交涉,双方如对收费事项达成一致,音著协将向这些场所颁发使用许可证。如对方拒绝支付,将根据公证取得的证据,对使用者依法提起诉讼。下一步,音著协河南区域代表将到我省的各省辖市进行相关取证工作。
(据《河南商报》)
也许过一段时间再逛商场时就听不到悦耳的音乐了,因为,多数商家未缴纳播放背景音乐的费用。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联合公证部门取证,商家不付费将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