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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网络传销“暴富”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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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3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揭秘网络传销“暴富”骗局

  这是互联网上披露的传销案开审帖子。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穿着睡衣、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登录互联网,往往会被一些不起眼的电子小广告所吸引。对于正在网上苦苦寻觅职位的应届毕业生而言,更是对此怦然心动。不过,公安工商部门和专业人士提醒,那可能就是深不可测的网络传销陷阱。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人,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专家分析,网络传销近年来快速蔓延,在公安、工商加大打击“火力”的同时,增强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已刻不容缓。

  “点击小广告,也能赚大钱”,“电子商务致富快,毕业半年30万”……与传统传销不同,互联网上冠冕堂皇的词句、迅速致富的诱惑,令一些急于就业的年轻人容易落入陷阱。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公布的各类网络传销手法中,曾经轰动一时的“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就属于穿上网络“马甲”的一种恶性传销。通过拉人头、高额返利等形式,“法国蝴蝶夫人”在短短几年内发展会员6万多人,遍及全国29个省区市,涉案金额高达3.35亿元。

  曾就读于湖南长沙某大学的左姓待业青年回忆说:“2009年,我在广西打工的表哥打电话告诉我说,他帮我找了一份工作,是搞电子商务,起薪1800元,还有提成。由于毕业后,我在家已经呆了一年多,没找到工作,于是就为了这份工作跑到广西去,去之前我还在网上查了表哥所说的公司名称,显得很正规。”

  他回忆道:“我一到广西就被‘蝴蝶夫人’的组织‘控制’起来了,带的5000元钱很快花光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传销,可已经晚了。为了翻本,我骗父母先后从家里和亲戚朋友处东挪西借,又凑了5万多元钱,家里仅有的储蓄也都给我了。可是最后,这些钱全都打了水漂。”

  百度网“蝴蝶夫人”贴吧内,一位未署名的上海网友也自述受骗经过:“当初我也认为这家公司是传销,有人出钱帮我报了一个单,我也坚决不做,过了半年看到人家做得很疯狂,而自己也没钱花了,所以也参与了进去,做了两个多月,‘蝴蝶’就出事情了。”   传销穿上网络“马甲” “暴富”骗局令人咋舌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指出,“想在家创业、想快速致富,失业或是意志薄弱”的人群往往更容易陷入网络传销。非法传销分子一般从急于就业的大学生、互联网知识相对淡薄的农村居民以及传播条件便利的淘宝网店店主入手,发展下线,其手段较传统传销更隐蔽。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办理“蝴蝶夫人”案的郴州警方一位负责人介绍,“蝴蝶夫人”网站于2006年正式建站运作,仅郴州一地就发展了5000余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说,我国网民群体近年来迅速扩大,互联网的便利性、隐秘性,以及部分网民对电子商务认识模糊,都可能助长网络传销,使之泛滥。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罗列了三大网络传销的推广“花招”:

  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经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

  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主要是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电子邮件、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三是利用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其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宣传服务、信息服务等,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平台。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等。   网络传销“花招”繁多 上当人群不断扩大   3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消息,全国公安机关将与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密切配合,继续加大全面防范、打击和惩处传销犯罪力度。“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已被有关部门列为重点打击目标。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杨正鸣教授建议,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尽快提高专门针对网络传销涉嫌犯罪行为的“电子取证”侦查技术,大幅增加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网络传销的定罪量刑等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建议,现在网络传销的手法越来越高明,往往将服务器设在国外,难以确定网络犯罪的管辖权。不妨确立“谁先受理、谁先管”原则,要求当地相关部门依法严惩。

  由于大学生渐成网络传销“主力”,刘春泉认为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帮助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认清“网络传销”和“网络营销”的区别,提高他们的理性判断能力,克制贪欲。

  杨正鸣认为,由于网络传销涉及面广、牵涉对象众多、信息传输快,取证比较复杂,因此更需要发挥民间力量,依靠群众组织,加强社会面上的综合治理,让其难有生根的土壤。

  据了解,上海、湖南等省市已加大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去年,上海正式启动“防止传销进校园”系列活动。工商部门提醒,学校等有关部门要帮助学生认清非法传销活动的特点及惯用手法,增强他们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综合新华社)   公安工商“火力”齐开 

  民众自我“免疫力”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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