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张女士昨日来电:她和丈夫离婚后,经朋友劝说,又搬到一块儿居住,对外称已复婚,但未在婚姻机关登记。去年丈夫不幸身亡,有8万元赔偿金,被公公占为己有。张女士对这笔钱是否有继承权?
张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您和前夫复婚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因此不受法律保护。您前夫的父母属第一顺序继承人,故遗产应由他们继承。但您和前夫在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添置的财产,如有证据可以证明的,您可分一半。
晨报记者 徐舒帆
新车未上牌,
车祸能否获赔?
新区田先生昨日来电:他2009年7月购置了一辆轿车,当月便向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时,因该车尚未办理牌照,即以发动机号后5位为号牌,签订了保险合同。不久他的轿车因交通事故受损,他为此支付了19500元车辆修理费,当他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这笔维修费时,却被对方以被保险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未上牌照为由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维修费用?
田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您为车辆投保后,在未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和号牌,也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发生事故,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因此,保险公司无需赔付维修费用。晨报记者 徐舒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