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邓少华 通讯员 刘金龙)《鹤壁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从4月1日开始实施,与《试行办法》相比,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而新建住宅有无信报箱也成了被列入竣工综合验收条件之一。
4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将其适用范围扩展到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设竣工的住宅小区;同时还将绿地验收部门由绿地主管部门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并对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验收范畴进一步明确和扩展。
《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开发项目批准的设计批复文件及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对小区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绿地的建设情况进行逐项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