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违禁捕鱼的N种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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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炳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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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河违禁捕鱼的N种假设

 

  □小乾

  

  明媚三月,春江水暖,又到鱼儿繁殖季节。此时,淇河已开始春季禁渔,然而,个别人对禁令置若罔闻,依旧在淇河下网捕捞。(详见本报3月29日1版)

  据报道此事的记者讲,几乎每年禁渔期都有人违禁捕鱼,此次被记者摄入镜头的那位“渔翁”,去年禁渔期间就曾被本报曝光。时隔一年,他依然泛舟水上,我行我素。

  每每遇此,众人难免要斥责管理部门——怎么搞的嘛,也不管管!进而把这位“渔翁”数落一番,再捎带把市民素质、环保意识猛批一通。可口诛笔伐过后,往往是禁令难行,现象依旧。

  有篇文章说,在德国一座小镇,一个人深夜驾车回家,遇红灯停下等待,可左等右等,绿灯始终未见亮起,原来出了故障。此时的路口空无一人,照咱们的想法,这位老兄完全可以驾车通过,但他选择了等待,直到维修工修好指示灯。

  读罢这个故事,这位德国老兄的“死心眼”让我震撼不已,进而觉得,单从公民素质、社会文明的层面解读这件事,未免浅显,这位“死心眼”的德国人背后必定还有不为我等所知的隐情——据说,在德国闯红灯,司机将受到法律严惩,除了罚款、蹲班房外,银行信用等级会降低,个人声誉和尊严也将因此受损,由此可能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试想,当违法成本大大超过守法成本时,谁还会去闯红灯?反之,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会受到惩罚甚至能够带来利益,还有谁会遵守规则?

  由此,可以这样假设,如果渔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禁行为依法打击;如果捕鱼者违禁捕鱼,承受的代价远远超过获利;如果破坏规则的行为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不守规则就会失去声誉、尊严甚至无法生存;如果人人对规则法律敬畏有加,遵守规则内化为自觉,违规行为得不到容忍和默许,那么,禁渔期淇河驾舟捕鱼的情景,必将会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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