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消息 记者28日从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获悉,该省正对《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进行重新修订,并从即日起就《条例》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天坑、蜜蜂成群死亡、大批蟾蜍过街……这些异常现象,往往通过网络等传播后,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有评论认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回避和失语,加重了群众的怀疑和惊恐。
为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采取了积极的应对办法,在第二十四条作出规定: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
征求意见稿中同时还对震情会商和预报意见发布的程序作出了规定,力求既保证高效,又不失准确。
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统一由省政府发布。
记者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震宏观测报、地震灾情速报和防震减灾宣传网络。乡镇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防震减灾专兼职工作人员。
江苏重修防震条例
见蟾蜍过街
可向地震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