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撩开神秘面纱
据羊城晚报消息 备受关注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再次成为舆论热点。近日,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对外表示:“工信部牵头制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不日将批复公布。”
根据规划内容,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规模要达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要以纯电动为主要技术路线,未来10年政府财政投入1000亿元,打造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链。
千亿元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
《规划》提出,将坚持以纯电动作为我国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同时注重传统汽车技术水平的提升,大力发展节能汽车,并持续跟踪研究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替代燃料汽车。
为了保证在2020年之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总量达到500万辆的水平,该产业规模目标分两步走:十二五期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同时,2015年要实现1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能力,其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要占50%。
《规划》还首次明确,从2011到2020年的十年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0亿元用于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其中,500亿元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公共平台等联合开发机制;300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00亿元用于推广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
财税鼓励强制采购双管齐下
《规划》配套了详细的财税政策。未来十年,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在2015年前,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同时,到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
强制性的政府采购政策,也成为《规划》的亮点。具体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制性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规模,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得低于10%,节能汽车不得低于50%。
通过补贴和示范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是一个已经在实行的计划。2010年,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25个,其中6个城市启动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车按3000元/千瓦时进行补贴;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最高补贴5万元;对纯电动车最高补贴6万元。同时,有54家汽车生产企业的190个车型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而此《规划》进一步加大了示范推广的力度,共有300亿元将投入示范推广领域。
要突破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必须在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寿命、安全性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才能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为突破这一技术壁垒,新的《规划》提出,共有500亿元(占据一半)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