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台回避制度
省高院7名法官被调岗
儿子做律师,老子要调离法官岗位。这是几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法官任职回避制度规定。目前,我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有7名法官申请调整了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不久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下简称《规定》),目前已在法院系统全面实施。
《规定》要求,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人民法院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补充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人员时,也不得将具备上述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作为拟任人选。
《规定》出台后,我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有7名法官主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任职回避,这7名同志的工作岗位已重新安排到位。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这项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法院系统廉洁自律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可防止法官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直接冲突,从而维护公正廉洁司法。省高院已迅速将通知转发到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下一步,省高院还将展开自查和公众监督举报程序。审判、执行部门首先在内部进行自查,确保不漏一人。
同时,由高院人事处、监察室和各业务庭相互配合,摸清情况,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河南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