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归开发商管
开发商:不在保修期
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我家地下室的下水管道崩裂了,物业说房子还在开发商的保修期内,应该归开发商管;可开发商说保修期已过。”6日,新区黎阳明珠的赵先生反映。
据赵先生讲,他2008年在新区黎阳明珠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买后一直没有入住,前几天准备装修房子时,他才发现地下室的下水管道崩裂了。于是他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但物业工作人员说房子还在开发商承诺的5年保修期内,让赵先生找开发商,过了保修期才归物业管。
根据物业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赵先生联系到开发商市扶贫建筑有限公司。“接电话的是一名姓郭的女士,她说要先向经理汇报情况,然后再维修。”赵先生说,“可近半个月过去了,仍不见有人来修!”
记者随后联系到这位郭女士,她表示已向经理汇报过了,经理已经派人去维修了。但赵先生称没有人联系过他。
记者又根据郭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市扶贫建筑有限公司的王经理。王经理却说,赵先生家的房子已经不在保修期内了,因为水电工程的保修期是1年。得知赵先生一直不曾入住该房后,王经理表示他会和小区物业协商,尽快解决赵先生家的问题。随后,王经理向记者提供了黎阳明珠小区物业公司牛经理的电话号码,说让业主直接和牛经理联系即可。
当天中午12时许,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和牛经理联系上了,对方说会尽快派人到现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