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渠稳/文 张志嵩/图
核心提示
18岁的女孩晓慧从两岁开始就和一位靠捡废品为生的李奶奶一起生活。2009年9月,和她相依为命16个年头的李奶奶病逝,无依无靠的晓慧被一个在一起打工的姐妹的父母收养,来到了我市淇滨区花窝村。已经到了办理身份证的年龄,可晓慧的户口迟迟下不了,这可愁坏了养父母。
民政部门:
晓慧已超14岁,不属于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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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又和郭文才一同来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员和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一同分析了情况。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孤儿指的是未满14岁的儿童或未成年人,晓慧已经不在孤儿的范围之内。“儿童福利院收养的是那些公安部门认定无父无母,且未满14岁的孤儿或弃婴,晓慧不符合收养条件。”
社会事务科姓林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在没有送养人的情况下,过了14岁就不能再称为孤儿。“根据民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定是孤儿需要有第一收养人,而晓慧的第一收养人(李道贞奶奶)已经死亡,而郭文才不能作为收养人只能作为寄养人,所以他们也无法给郭文才开具收养晓慧的手续。”
自幼被以捡废品为生的老奶奶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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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慧原来姓高,自从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后,就跟了养父姓郭。晓慧告诉记者,她没见过亲生父母。“听收养我的李道贞奶奶说,1993年3月,在湖北省黄冈市,奶奶在捡废品时发现了我。由于不知道我的生日,于是捡到我的当天就成了我的生日。我和奶奶一直靠捡废品为生,由于没有固定住所,我和奶奶就四处流浪。”
2009年,晓慧和奶奶到了湖北省孝感市。由于当时奶奶已经80多岁,有一天在火车站捡废品时突然患病,最后病逝。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晓慧的奶奶才得以火化。奶奶病逝后,晓慧再次成了无依无靠的人。在一位热心阿姨的帮助下,晓慧来到湖北奇特电器有限公司当了一名临时保管员。从那时起,晓慧的人生再次出现转机。
“在公司当会计的郭莹姐姐了解到我的身世后,非常同情我,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生活。2009年10月,我和郭莹姐姐来到了她位于我市淇滨区花窝村的家中。在郭家,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郭莹的父母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晓慧对记者讲起来到养父母家中的情况时,显得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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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如己出,下不了户口让郭家犯难
来到位于淇滨区花窝村的郭家后,郭文才对晓慧疼爱有加。“2010年3月,我到原长江路派出所给孩子下户口,可对方称由于晓慧未办理过户口且来历不明,无法办理入户手续。”郭文才对记者说。
为了证明晓慧的身份及来历,郭文才特意去了湖北省孝感市,在湖北奇特电器有限公司开具了一份晓慧无家、无户籍、无身份证的证明。郭文才还去了当时晓慧居住的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永安社区,在居委会开具了一份晓慧被好心人收养,无户籍的证明。“我还到我们村委会开具了一份晓慧是孤儿不是被拐卖来的证明,就在我满怀信心再到派出所给孩子下户口时,却依然被告知不能下户口。”郭文才无奈地对记者说。
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晓慧的户口还是没能解决,郭文才夫妇为此十分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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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才:
希望快些解决
孩子的户口问题
针对晓慧无法下户口的事情,郭文才对记者说,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孩子的户口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孩子已经长大,也该办理身份证了,如果没户口,孩子以后的生活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她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快乐时光,希望孩子的户口问题能快些解决,将来能生活得更好。”郭文才最后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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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需要开具晓慧是孤儿的手续
11日,在长江派出所湘江警务室,名为赵建岭的民警告诉记者,晓慧的情况他们都已了解,但晓慧的情况特殊,对于此事,他们还专门请示了市公安局的相关领导,领导又请示了省厅治安总队的负责人,得到的回复是:郭文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晓慧的手续,手续办理后方能按收养落户;另一种情况是由晓慧自己申请,民政局按照孤儿办理手续落户。
随后记者在市公安局治安一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我们3月份对晓慧进行了DNA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我们会上网寻找晓慧的亲生父母,希望可以找到。”长江派出所的民警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