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不修好不结账
工人:不结账不维修
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新房刚装修完,装修款还没结算,墙壁就开裂了。房主表示不重新装修就不给钱,施工者称拿不到钱就不返工。4月11日,新区鹤鸣花园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的头疼事儿。
孙先生说,2010年10月,他委托私人装修队对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当时我们谈好的价钱是20000元,他们负责墙壁和地面的装修,包工包料。”装修队开工之前,孙先生就按照双方约定,预先支付了15000元。
今年3月份,装修队完成装修,余款结算之前,孙先生发现新装修的房子有部分墙壁已经开裂。“我要求他们对开裂的墙壁进行维修,但他们让我先把余款结清。”孙先生说,因担心对方拿到全款后不维修,他拒绝清算余款,由此双方陷入僵局。
按照孙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装修队负责人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表示,在拿到余款之前,他们不会对孙先生的房屋进行修缮。“我们已经为他家的装修垫付了所有款项,现在他不给我们结算,这说不过去。”王先生说,“只有他结完账,我们才会把墙修好。”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装修队已经完成了全部装修的情况下,孙先生支付余款和要求对方进行维修是两种法律关系,不应以墙壁开裂为由拒付装修款。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书面协议。孙先生向装修队结算了剩余的5000元装修款,装修队对房屋开裂墙壁进行无偿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