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执行公务无过错造成他人受伤,需要担责吗?
新区陆女士昨日来电咨询:她在执行公务时无过错造成他人受伤,想知道自己个人需不需要负责任,如果需要,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陆女士,记者帮你咨询了淇滨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发生无过错行为,或者只有公务过错而无个人过错或轻微过错时,受害人只能向国家请求赔偿,不得向公务员个人请求赔偿。国家在对受害人赔偿之后,也不再追究公务员个人的责任。您的工作单位作为义务赔偿机关应该赔偿受害人损失。
晨报见习记者 徐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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