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卓
路遇小偷,大声喝止,此情此景,让人想起武侠小说里大侠们的侠义之举。可惜、可叹,迎接“大侠”的不是人们的夹道欢迎、鲜花与掌声,而是小偷尾随过来的拳打脚踢,以及被助者抱着小孩在旁边的围观。
我不知道,也不忍心去想象,在抱头躲避小偷们的拳打脚踢时,在看见车上被偷的那位女士抱着孩子也在一边站着而没有一点动作时,郭争心里是何滋味。“虽然被打但我不后悔,下次让我看见小偷行窃我还管!”经历这么一番遭遇之后,还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不知道郭争大哥内心是否经过几多挣扎。不过,若是我,以后再遇见这事,我是决计不会再管了。
我也不知道那位被偷的女士,当时为什么不能掏出手机打110。“你看,我一个女人,还带着孩子,不敢上前”,这话不假,也得到了郭争的理解,可俺这旁人实在有些看不过去,远远站在一旁打个电话,对于一个抱着小孩的人来说应该也不会有多大难度、带来多少危险吧?不想惹麻烦上身,我们理解,可眼睁睁看着因帮助自己而被打的人被打,还有十几分钟之久,该女子的所作所为,实在很让人无语。
“嘿,你偷东西!”同样一声正义的喝声,来自重庆一名11岁的小学生。之后,这名小学生遭到小偷卡脖子、扇耳光的报复。此种遭遇,与郭争何其相似。遭到报复后,小学生彭飞情绪很低落,面对记者“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你还会制止吗?”的问题,他考虑了很久才怯生生地回答,“不会了!
不过,与郭争的遭遇有所不同的是,随后,彭飞得到了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的专程看望,被赞是为江津争光的小英雄,随后,区教委、团区委为其颁发了“见义勇为好学生”的证书,并奖励他5000元;区交通局也让没有出手阻止小偷暴行的当班公交车司机“下课”。彭飞的小小心灵或许可以因此得到些许告慰,郭争呢?事隔一周之久,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的相关表态与行动。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偷窃并行凶者应受到相关处罚。于法于情于理,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尽快出手,莫让见义勇为者身受伤之后心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