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限值扩大至所有食品
每千克不得超过2.5毫克
婴儿配方食品每千克禁超1毫克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周婷玉 胡浩)卫生部等五部门20日联合发布公告,规定了我国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值。这一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制定的关于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这一公告,我国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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