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开征集“冤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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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公开征集“冤案”线索
四个渠道可反映,对实名反映者一律反馈评查结果
 

  据大河报消息 22日,省高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从今年5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并公开电子邮箱及电话号码向全省各界征集“冤案”线索,对实名反映者一律反馈评查结果,发现办案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线索的,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行动] 高院征集问题案件

  去年,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为期3年的“百万案件评查”专项活动。为落实中央政法委的精神,省高院去年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为进一步发现和纠正问题案件,省高院决定,从今年5月开始,开展2011度“万起案件评查”活动。

  省高院特别说明:这次评查范围为2009年9月30日以前立案,至2011年3月31日尚未办结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案件。

  今年的案件评查线索的收集,除各级法院自查外,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目的是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力求评查范围更准确。

  

  [严规] 对错案既要纠正也要问责

  高院规定,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存在纠正途径的,要及时依法纠正。对构成违法审判或案件存在重大瑕疵的,评查组向被评查单位提出书面问责建议;案件存在轻微瑕疵的,评查组应督促被评查单位在辖区内进行通报批评。经评查,因存在审判作风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发现办案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的,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省高院正厅级巡视员张中林说,去年,省高院对16218件案件进行了评查,3680件案件认定属轻微瑕疵案件,52件案件属重大瑕疵案件。全省法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已对轻微瑕疵案件责任人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重大瑕疵案件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发布] 反映问题有四个渠道

  为征集案件线索,省高院设立了多个反映问题的渠道:

  网上反映,电子邮箱为hngfsgb@163.com;电话反映,省高院巡查问责办电话0371-65762805;来信反映,邮寄地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巡查问责办,邮编450008;此外,群众也可以直接向省高院派出的巡查组、评查组反映。

  反映人要写清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与案件的关系,还有案件立案时间,案件目前状况、被反映案件的案号、被反映案件所在法院、庭室、承办人。

  既可实名反映,也可以匿名反映。要求答复办理情况的,应实名反映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凡是实名反映并有有效联系方式的,评查结果都要反馈反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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