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
在个税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参与审议讨论的委员就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合理、个税征收“按家庭为单位”是否更公平、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如何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等问题存在争论。有委员认为,此次修订个税法虽然有所突破,但力度较轻,对于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税负、加大调节贫富差距力度,一审草案还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