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山城区赵女士来电咨询:她是山城区一家企业的正式职工,2009年单位改制后下岗。2003年至今,原工作单位欠缴其养老金9700元,同时还拖欠她1年工资,她想知道原工作单位是否应该给她相关的劳动补偿?
赵女士,记者帮你咨询了山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李瑛说,原工作单位应为你补缴养老保险金,补发拖欠工资。企业一般都签有改制协议,职工的三金缴纳一般由协议规定的义务人负责办理,你可向原单位咨询。
晨报记者 徐舒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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