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张小娜)“地下室公共空间应该是单元楼内住户的共同财产,我们楼里有位住户在地下室的公共空间建房,还准备在墙上打一扇门,严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其他居民都很不满。”5月2日,新区军民花园一区4号楼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军民花园一区4号楼中单元,该单元楼有6个地下室,其中有4个地下室在楼梯西边,地下室楼梯以西的空间相对较大,约有6平方米,记者看到一座用彩钢瓦搭建起来的小房子,面积约3平方米。
“我们平时比较忙,经常不去地下室。五一放假在家,突然听见地下室有动静,我下去一看,发现居然有人占用地下室公共空间搭建小房子。”该单元楼居民李先生指着地下室新建的房子说,他到地下室时,那位居民正让施工人员用机器钻墙打门,想把他家的地下室和新建的小房子连起来。
该楼其他居民闻讯后纷纷跑到地下室,强烈要求那位居民停止钻墙。“他不仅在公共空间建房,还要钻墙打门,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将公共空间据为己有,那小区会成什么样子?”李先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鹤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接到居民举报后,他们立即赶往现场,已经阻止该住户继续施工。“一般来说,小区建筑楼层数、楼间距、地下室面积都经过严格的规划论证,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地下室加盖小房子是不允许的。我们已经阻止该住户继续施工,并限期将小房子拆除。”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