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
领导干部未经批准
不得出席庆典活动
据环球网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5月4日在高检院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动员会上强调,高检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方面:要严把审批关。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提前将会议计划和活动方案送办公厅审核;要严把经费关。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所需经费要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接受审计监督;要严把领导出席关。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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