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消息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等16家单位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并纳入同级大调解工作平台。
意见指出,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大调解工作平台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因势利导,就近受理及时调解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日常工作联系网络和联络员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调解因城市房屋拆迁、建筑施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