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获死刑 当庭喊“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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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贩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
被告获死刑 当庭喊“不服”

 

  据新京报消息 5月9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09年5月16日,沈阳商贩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夏俊峰称自己是被城管队员殴打而被迫自卫杀人,这也成为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争论的焦点。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缺乏目击证人,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5月9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张晶表示,“目前最后一关只剩最高院复核了,我们将继续向上申诉。”

  

  “刺头”小贩当街被打

  当地小贩们的经验是,平时11时左右城管执法人员去吃饭,大家就出来摆摊。但想着是周末,夏俊峰两口子10时许就出摊了。摆摊的工具很简单,一辆沈阳人说的“倒骑驴”,就是一辆三轮车,煤气罐子上支一口油锅,卖的是鸡柳、香肠之类的小吃。风雨坛街和南乐郊路交叉路口,挨着沈阳最大的批发市场五爱市场,人流量大。夏俊峰夫妇俩于2008年的10月开始在那儿摆摊。

  事发那天,夏俊峰看见城管执法车后,推着车子就跑。执法人员追出很远,将他拦下,并要扣他的煤气罐。“当时上来10个人围着打我老公,我上前护着他,一个人把我拉了出来,我一下跪倒在地。”张晶说。

  “执法的人扯着小伙的脖领,边打边推,还用脚踢。”当时路过现场的尚海涛对记者说。另有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他们现场目睹夏俊峰遭到殴打,并被执法人员拽上执法车带走。

  “平时其他小贩都服管,只有夏俊峰不服管,多次警告他不许上马路摆摊,但他不听。”1月18日,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说,夏俊峰成了一个“刺头”。

  

  行凶还是自卫?

  11时左右,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张伟。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两人。

  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进入办公室后,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申凯骂他,然后动手打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这时我急了眼,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夏俊峰说,他还削断了自己一根手指。

  在办公室现场,目击者只有3人,其中两人为死者,另一人是夏俊峰自己。

  申凯的母亲李佩霞说,事后听申凯的多名同事介绍,申凯和张旭东没有打夏俊峰,当时申凯在开处罚单,夏俊峰突然扎了张旭东,申凯上前阻拦也被扎了。

  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范玉龙指出,申凯的尸检鉴定中,其身上有多处伤痕,而申凯在街头并未参与殴打夏俊峰,那么这些伤显然是在办公室与夏俊峰发生冲突时留下的。

  “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范玉龙在辩护词中称,该案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并殴打夏俊峰导致的,夏俊峰具有自卫情节。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夏俊峰被殴打,因此不具有防卫情节,最终判其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

  

  城管新探索,改堵为疏

  1月16日,在夏俊峰曾经摆摊的十字路口对面,整整齐齐地排列着20多辆卖小吃的摊位车。

  “我们这边归风雨坛街道管,那边归滨河街道管。这边每个月我们交350元的管理费,就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自由经营。”摊贩吴先生说,马路对面则不允许摆摊。

  上午11时,46岁的张凤凡坐在有暖气的办公室中喝茶看报。一年前,他可没这么轻松。张凤凡是该市场管理所的所长。一年前,风雨坛街道管辖的范围也不允许摆摊,他为此与小商贩们打了多年的游击战。“我们整治了无数回,但这个占道经营点怎么都打不掉。”张凤凡说,下岗的人太多,不做小买卖他们就没饭吃。

  在多年的游击战后,2009年,风雨坛街道决定改变管理思路,由过去的禁止摆摊改为设固定区域允许摆摊,但不允许流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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