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
确定今后5年工作任务
明年全市企业普遍建立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晨报讯(记者 张小娜)5月26日,记者从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了解到,到2012年,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荐优的条件。
大会回顾了过去六年的工作成绩,并确定了未来5年的工作任务。未来5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是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认真指导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在2011年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85%以上,其中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全部建立,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达到80%以上的基础上,2012年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荐优的条件,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其经营者和工会不得参与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积极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后五年,已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平等协商企业合同建制率达到85%以上;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切实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进改善民生,保障职工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另外,今后五年,在现有职工文化阵地的基础上,以企业为重点,要集中力量建设“职工书屋”50个,其中建成全国、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20个、市级示范点30个。同时要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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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