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曾倡议建设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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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曾倡议建设廉租房
1927年开始在一些城市进行试点
房子不够,也搞类似今天的摇号活动

1947年,上海苏州河边的贫民窟。

 

  核心提示

  随着穿越小说的风行,很多人梦想着穿越到过去。穿越的理由,第一是“宜居”——过去环境清幽,民风淳朴,没有污染,人口没现在稠密,房子比现在大,房价比现在便宜。

  这恰好是对历史最大的误解之一。以上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为例,那时候环境是否清幽、民风是否淳朴且不谈,房荒却是非常严重的。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孙中山就有过建设“廉租房”的构想。

  北京沦陷期间租房难

  抗日战争之前,北京并没有出现买房难的问题,那时候北京市区常住人口是150万人,全市住房却有120万间,接近人手一间,即使外来人口一时买不到房子,也能轻松找到待租的住宅。

  但在1937年日本人攻占北京以后,由于日本侨民和周边农民的涌入,房子不够用了。再加上日本兵强制市民使用币值很不稳定的伪币,很多富人急于把钱投资到黄金和房地产上,很快造成了金价和房价的大幅度上扬。

  老舍先生在《四世同堂》里提到过这段历史:“有些积蓄的人,既不信任伪币,又无处去投资,就赶紧抓住了这个机会——买房!房,房,房!到处人们都谈房,找房,买房或卖房。房成了问题,成了唯一有价值的财产,成了日本人给北平带来的不幸!”从1937年到1945年,沦陷中的北京经历了长达8年的房荒,其间,工薪阶层非但买不起房子,暴涨的房租使他们连租房都困难。

  上海百万人住贫民窟

  上海作为晚清以后最重要的通商口岸和最大的租界城市,经济起步早,人口密度大,富人扎堆儿,无论是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程度还是房价、房租的水平,都是北京所不能企及的。

  1925年秋天,离北京出现房荒还有十多年的时候,著名作家丁玲女士和她的男朋友胡也频在北京租房,每月两块大洋就能租一所四合院;后来他们来到上海,租住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亭子间(类似现在的封闭阳台,但没有玻璃窗),每月却要交给房东8块大洋的租金。

  鲁迅先生写过一篇小专栏,名为《病后杂谈》,说要是在上海“租一所院子里有点竹篱,可以种菊的房子,租钱就每月得一百两,水电除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收,每月十四两”。当时一个工人月均收入15块大洋,一个黄包车夫月均收入9块大洋,不吃不喝攒一年工资,也不够在上海租一个月的小院。当然,那是大上海,工薪阶层租小院是妄想,可是租小单间也不行,一个最简陋的亭子间每月起码也得要6块大洋的房租。如果大部分进账都砸到租房上,剩下的钱连吃饭也不够了。

  为了解决居住问题,从1919年一直到解放前夕,上海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住在自己搭建的贫民窟里。截至1948年底,上海共有100多万人住贫民窟,他们的简易房盖在垃圾场上、化粪池边、臭水沟旁,用草席和破船搭建,房间黑暗,蚊蝇遍地,瘟疫四起。

  事实上,不光北京和上海,房荒曾经发生在每一个大中城市,天津、广州、汉口、杭州、昆明、宁波……无一不在闹房荒。

  农村的土地价格低得可怜

  还得补充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闹房荒,在大中城市出现房荒的时候,广大农村的不动产价格却低得可怜。1921年北京大兴康营村一位刘姓农民买地的合同显示,他在本村买下4.3亩耕地,卖方只要了7块大洋。当时一块大洋在北京近郊的综合购买力相当于现在人民币130元,也就是说,只需要200多元就能买一亩地。

  房荒最严重的时候,国民党大员无一例外都在上海置了房产。据解放初期的调查,当全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不到两平方米的时候,在上海市区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豪宅的业主却有3000多个,其中又有160个业主的房产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他们的身份分别是军政要员、富商大贾和黑帮头子,并以军政要员为主。

  据报道,抗战胜利后一批官员去上海接收“逆产”,顺便用强权霸占了很多本来应该发还给老百姓的房产,大大小小的房子都被他们按级别瓜分了,官越大,占的房子越多,住不完就租出去。这些事情证明,那时的房荒绝对不全是人多房少造成的,里面还有制度的因素。   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建房

  

  不过,那时也有合理的制度,譬如说,为一部分低收入家庭建造“廉租房”。当时还没有“廉租房”这一叫法,在北京、上海、青岛、汉口、昆明、开封等地,叫“平民住所”。平民本是“贫民”的意思,但是当时认为把一个社区叫“贫民住所”涉嫌歧视穷人,所以改成了这个较为委婉的称呼。另外在广州,官方把廉租房叫“劳工住宅”。叫法不一样,本质是一致的,都是专门租给低收入者的房子。

  1924年,孙中山撰写《国民政府建设大纲》,在第二条里写着:国民政府应“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当时他就有倡议建设廉租房的设想。到了1927年,北洋政府覆亡,中国大陆南北统一,中央政令得以推行,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在一些城市进行廉租房试点。差不多在1935年前后,全国主要城市如上海、青岛、杭州、汉口、重庆等地的廉租房工作已经有一定规范了。

  

  廉租房不够摇号解决

  

  我们以长沙为例,简要说说当时廉租房的基本户型和申请条件。

  截至1934年,长沙市政府共建成11个廉租房小区,每个小区的房屋数量不等,一般在700栋上下,以楼房为主。楼房分上下两层,上层两间,下层两间,4间房构成一栋。每栋房前后各有一间小平房,其中前面那间是厨房,后面那间是厕所。一栋房可供两户家庭入住,上下各住一户,两户家庭共用楼房前后的厨房和卫生间。

  申请入住廉租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因政府拆迁而失去住所,同时补偿尚未到位、在长沙市内又没有其他住房的家庭;

  二、有长沙户口、在长沙居住、有正当职业、全家月收入在15块大洋以下的家庭。

  即使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具有以下特征的家庭也没有申请资格:

  一、家庭成员当中有人在政府任职的;

  二、家庭总存款、遗产及固定资产在200块大洋以上的;

  三、有劳动能力而不去谋生的。

  事实上,有资格申请入住廉租房的家庭很多,而长沙市政府建造的廉租房数量不够,僧多粥少,怎么办呢?一面继续增建,一面组织抽签,类似现在各地申购经济适用房时搞的电脑摇号。

  最后说说房租。在长沙申请廉租房,如果住楼上那两间,月租大洋6角;如果申请住楼下那两间,月租大洋5角。而当时同样户型的住房,在市场上每间月租在3块大洋上下。(据《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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