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王帅
近日,201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对外公布。今年,报考高中的考生可填报四个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按照1:1.1的比例差额投档,再按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加大招生指标分配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力度。
【关键词】招生范围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面向全市限量招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限量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年龄不超过17周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非本招生区域内,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统招生招生计划的5%。鹤壁高中“宏志班”可面向全省招生。市区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浚县、淇县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户口的考生;具有初中毕业水平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高中。
民办普通高中可不受生源户籍限制,招生计划在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自主招生。进行“国有民办”办学体制改革试验的学校,招生计划在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面向全市招生。 【关键词】志愿 可报4个志愿、每批能报俩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共设置两批志愿,第一批为统招生,第二批为择校生,每批限报2个志愿。
第一批:鹤壁高中(东校区)、鹤壁高中(西校区)、市外国语中学、市培红高级中学、淇滨育才学校、鹤山区高级中学、淇滨高级中学、山城区综合高中(原鹤煤综合高中)的统招生。
第二批:以上所有学校的择校生。 【关键词】录取 中招考试后,学校可组织非文化课考试形式的加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根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1:1.1的比例差额投档,再按学生综合素质6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定结果择优录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学业考试录取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定录取等级,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划定。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生学业考试录取分数线和市区所有普通高中择校生学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综合素质评定录取等级由学校确定。
浚县、淇县普通高中招生应遵照省、市有关规定,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还可组织专门委员会加试。加试内容应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通过面试、答辩等形式了解学生初中阶段的研究性学习成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方案、科学实验报告等,不得单独举行文化课考试。加试在中招考试后进行,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由市教育局依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统一组织录取,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生由各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组织录取。
择校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招生学校录取时可不按志愿先后顺序,但不得录取未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 【关键词】分配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
可享受分配生待遇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加大招生指标分配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力度。
“分配生”资格要求为,由教育行政部门在起始年级正式注册学籍,并在毕业学校学习3年,且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统招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并注册备案的学生)。
“分配生”录取办法为,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学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调20分,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再享受学业成绩加分优惠政策。如出现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今年,我市“分配生”拟录取名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初中学校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3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