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建筑垃圾
弄脏城市的“脸”
只是出来道歉还远远不够
自查自纠
岂能服众?
强生被罚3亿反衬出我们太“温柔”
公务员专用桥,百姓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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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何勇海

  

  近日,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在网上传播。据调查,网帖所述立交桥百姓难用,一头连接广西交通厅办公大楼和生活楼,另一头是其生活区,天桥两侧均有门卫和岗亭,桥上还有保安巡逻,没任何渠道与道路人行道相连,行人过马路需绕行百米,或在车流中穿行。(6月11日《新京报》)

  古有官道,今有专用天桥。单位“专用天桥”并非稀罕物,某些单位比如大学被马路一“剖”为二,为内部职工或学生安全出行考虑,会建内部人使用的专属天桥,马路上均不设台阶供市民上下。长期以来,人们对此见怪不怪。但为何广西交通厅“专用天桥”的新闻甫一曝出,就引发诸多争议?

  据报道,广西交通厅当初之所以修“专用天桥”,是因职工穿越车流过马路,“极易发生危险”。照顾职工安全没错,难道普通市民是金刚铸就的“不败之身”,穿行于车流就没有生命危险?在交通厅这样的地方修座人行天桥,应供职工和市民共同使用,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在人行道上接两个支线上天桥,对交通部门来说也非难事,可见,这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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