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 通讯员 杨志甫)淇滨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萧某与被告牛某庭下和解,握手言和。
2011年5月底,原被告双方各自驾驶电动车在淇滨区黎阳路中段相撞,原告被撞伤,并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全责。原告伤愈后多次寻被告赔偿,被告均以无钱为由拒不赔偿,经由交警调解无效后原告诉至法院。
淇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发现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均存在斗气心理,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了解清楚案情后,先采取背靠背调解法,缓和双方情绪,努力寻找突破口,待双方理智后,采取面对面调解法,使双方和解,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后,将肇事的电动车折抵给原告,原告遂提起撤诉。
至此,情绪激烈的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