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6月1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从6月中旬开始,对原持有《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等人员免费发放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持有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记者了解到,原《再就业优惠证》、《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停止发放,新《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编号,一人一号,《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信息全国有效,持该证的人员可凭该证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贷款、税收、工商管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换发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持原《再就业优惠证》、《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一张2英寸免冠照片到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改变正在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审批期限,不影响其继续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正在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人员可持原证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至期满后换发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对过去从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可持相关证件通过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登记,具体申请事宜请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