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市民王女士14日来电反映:她前段时间在新区淮河路一超市看到早餐奶在搞促销,一箱原价30元,现价仅要21元。王女士便买了一箱,但没有仔细看生产日期。回家后才发现,这些早餐奶的保质期快到了,只剩下几天了。
王女士,记者帮您把此事反映给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商家采用促销手段出售尚未过期的产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但商家也有责任告知消费者商品打折的原因。如果商品接近保质期,商家应提醒消费者商品何时过期。
晨报记者 周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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