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大货车、大客车、小客车只要时速不超过120公里,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眼”就不会拍摄。14日,全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眼”全部调低起拍值,设定限定时速小客车120公里、大客车100公里、大货车90公里。从6月15日起,河南省境内高速公路上的电子测速设备开始对大客车、大货车的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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