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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消防不达标
可拘留房东


王云河
 

  河南:

  出租房屋消防不达标

  可拘留房东

  

  新华社郑州6月16日电(记者 王云河)河南省公安厅15日印发《关于加强“九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者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予以罚款和强制拆除。

  河南省的这一规定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明确要求: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人员集中住宿区域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一律责令拆除。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在出租屋门厅、楼梯间存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或违法使用明火的,责令立即清理;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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