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
化纷争
晨报讯(记者 周凯楠)本是同胞兄弟,却因为一场官司变得形同陌路。6月16日,记者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法院法官与人民陪审团反复调解,最终兄弟俩化解了多年积怨,握手言和。
据了解,刘红与刘亮是家住浚县王庄乡东沙地村的同胞兄弟。2010年6月14日上午,弟弟刘亮在本村与哥哥刘红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并动手厮打。刘亮用拳头将哥哥的面部打致轻伤。刘亮因故意伤害罪于4月20日被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哥哥刘红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87.52元。一审宣判后,刘亮不服,提出上诉。
鹤壁中院刑二庭的法官们在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兄弟二人因多年的家庭琐事产生积怨,然而二人尚有年迈的父亲需要供养,另外兄弟打伤哥哥被判刑在当地也会引起不小的震动。如能调解结案,既能有效缓和家庭矛盾,也能对当地村民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承办法官分别通知了刘红和刘亮的妻子来做庭前调解。刘红一方提出要8000元赔偿款,而刘亮的妻子称丈夫自从被抓走后,家里的经济收入就减少很多,表示只能筹到5000元。但刘红一方表示必须要8000元,怨恨让调解陷入僵局。刑二庭的法官们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对该案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并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加该案庭审。
二审庭审直播时,兄弟刘亮当庭表示经过一、二审法官的教育、劝导,他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得到哥哥的谅解并愿意赔偿。休庭后,人民陪审团成员请求合议庭进一步做哥俩的调解工作。随后,人民陪审团成员主动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从案情、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等方面做哥哥刘红及其家属的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兄弟俩当场握手言和。
6月13日,鹤壁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对刘亮从轻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哥俩均表示服判,兄弟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线索提供:李瑜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