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已于6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在全民的关注下,药家鑫案早已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如今,交通肇事已然挑战着人们的神经与道德底线,一件件恶劣的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引发大众对交通肇事的关注和思考。
近日,淇滨区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与药家鑫案不同的是,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朱某积极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并如实向侦查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驾驶面包车与行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当场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线索提供:淇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