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存折达60多本
家庭财产1.12亿元
2010年1月14日,有广州媒体公开报道《茂名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等被查》。
外界惊呼“茂名官场发生地震”,但这场“地震”并未随着杨光亮被抓而消停。相反,“余震”不断。
2010年9月,媒体报道称,广东省综治办副主任倪俊雄已于一月前被省纪委“双规”。
随后落马的还有杨光亮的同事——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
2011年2月10日,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在家中被广东省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接受调查。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随后证实,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该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就在茂名官场“余震”频发之时,杨光亮的罪行也被广东省纪委逐一调查清楚,并公之于众。
2010年9月2日,广东省纪委通报称,茂名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涉嫌收受贿赂、收取“红包礼金”、放高利贷等多种违纪违法活动,其家庭存款约6500万元及债券、基金、股票1300多万元,还有多处房产。现已追回赃款现金7500万元,债券房产等全部冻结。
据一位看过省纪委宣教片《巨贪杨光亮的多面人生》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杨光亮还有房产约900万元(原合同价),对外借款债权约2500万元,家庭财产合计约1.12亿元人民币。另有约3000万元的借据收据,其真实性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另一位观看过该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的茂名官员向记者转述:打开杨光亮的“两箱一盒”后,身经百战的办案人员都大吃一惊!其中仅存折就达60多本,每笔存款几乎都达百万元之巨,共计人民币6500余万元。
老家半个老宅,市区多套别墅
茂名市电白县岭门镇海坡村,一栋低矮的白色小屋被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把守着,围墙边长满野草。
在周围满是三层洋房的映衬下,谁也不会想到,这栋看上去如此破旧的房子是茂名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的老家。
而真正属于杨光亮的,只有这个房子的一半——这栋只有四间房的小屋,分立两扇大门,一边属于他,一边属于他堂兄。
每年,杨光亮都会回这栋老屋小住,有时还邀请省、市的同志到家做客,以表自己的朴素和清贫。
然而,就在茂名市区和近在咫尺的电白县,杨光亮拥有两套洋房和两套别墅,在广州、珠海,他也购买了多套房产。
不让家人包工程,大舅是他的“守财奴”
不过,杨光亮仕途上的高歌猛进,在一些家属亲戚看来,并没有形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效应。
杨来福,这位在家搞养殖的堂弟,现在还在念叨当初堂兄为何不帮他也弄个一官半职。他印象中的杨光亮不让他们承包工程。杨光亮说,怕人说闲话,如果没做好,他脸上无光。
但记者在茂名采访期间,获得的信息却与杨来福所说的不尽相同,一些亲属就是仗着杨光亮发财的。
如杨光亮有个堂弟负责帮杨光亮放高利贷,杨光亮曾交代,这个堂弟所放高利贷的利息,最高达到百分之三十。
不仅自己家的兄弟得到照顾,其大舅谢忠良更是杨光亮的“守财奴”。杨光亮贪得的大部分钱财都是存到谢的“名”下。
“人民内部矛盾要用人民币解决”
一位在茂名信访系统工作过的官员说,杨光亮曾分管过信访工作,他还亲力亲为,到北京、广州处理过信访问题,“困难的问题,只要是他经手办理,他都会千方百计搞定。”
“家庭困难的上访户,他愿意批钱给人家。”记者在茂名采访了解到,杨光亮曾给一位叫龚雪兰的上访户批了5万元,以解决她丧子后的艰苦生活。
“人民内部矛盾要用人民币来解决”——一位与杨光亮私交甚密的官员告诉记者,这是杨光亮常挂在嘴边的话。
买官卖官,办不成的一律退钱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杨光亮虽然有着“大鳄鱼”之称,但办事“讲原则”。
找他办事都得付出代价,但付出了代价一般都能办成事,如果办不成事,他都会退钱,“一些买官卖官的,只要办不成,他一律退钱,一分钱都还给你。”
也正因为这样“信誉”,找他办事的人特别多。他给那些求他办事的人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说话算话”,“讲义气”。
粗戒指、高档表,爱扮成大款
从不占公家小便宜,就连公务接待也大多自己处理,很少拿发票回去报销……杨光亮经常会把自己打扮成廉洁干部的形象,暗中却贪腐成性。
在权钱交易的同时,杨光亮还喜欢把自己装扮成老板、富商,在他随身携带的包里,就经常装有一些金饰物品,一旦有机会就大变其身。当他跟情妇一起去各地旅游,去外面活动的时候,他有专门一套准备好的行头,大粗戒指、高档手表,时髦的服装,摆出一个大款、大老板的样子。
一位观看过由省纪委拍摄的《巨贪杨光亮的多面人生》电教片的官员说,片中将杨光亮评价为“一半是人,一半是鬼”。
(据《新快报》)
“创收”方法
门道一:疯狂收受“红包”
仅“红包”就收了5000万元
杨光亮案被广东省纪委公之于众后,面对6500万元的家庭存款以及7500万元的被追回赃款,人们不禁发问:一个最高官至副厅级的干部,何以家财过亿元?
记者调查得知,具有经济核算师资格的杨光亮几乎把“做官”变成了“做生意”,不仅疯狂收受“红包”,还大肆索贿受贿,更把贪得的赃款变成本钱,让不义之财也“保值”“增值”——参股分红,炒房炒股,甚至放高利贷获取暴利。
据杨光亮交代,其从1987年任茂名电白县副县长开始,每年收受的“红包”约100万元,任电白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每年收受三四百万元,任茂名市副市长期间,每年收受120万元,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每年“收益”约350万元。自1987年任副县长至今收受的“红包”总计约5000万元。
门道二:大肆索贿受贿
解封20亩土地收了650万元
在茂名官场有着“大鳄鱼”之称的杨光亮,显然不能仅仅满足于收受“红包”,他还利用职权大肆地索贿受贿。
1993年至2009年,杨光亮在担任电白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茂名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电白县某公司获得电白县那站新村两块共300亩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先后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岑某贿送的22万元。
杨光亮在解决茂名市茂南二建土地纠纷案时,担任调解人,通过受人请托协调解封一块20亩的土地,杨光亮收受了相关三方贿赂共计650万元。
杨光亮在其任职期间还收受了林某等16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数额巨大。
门道三:热衷以赃生利
借条涉案金额6000万元
生意人,老板,经济核算师……这些标签,将杨光亮和其他腐败分子区别开来。他深谙“以钱生钱”、“以钱生利”的门道,热衷于把自己得来的不义之财用于投资和放贷,以达到赚取更多金钱的目的。
早在他担任电白县副县长时,就以收受的不义之财购车承包电白至茂名客运专线来赚钱。到茂名当上副市长后,他又以50万元参股茂名华海酒店,从2005年至案发,仅4年就分红40万元。
杨光亮还热衷于炒房,从1997年到2007年,他以本人真、假身份证的名字以及亲戚、情妇等人的名字先后在茂名、广州、珠海购入房产14套,并在茂名和深圳购地自建房屋两套用于出售或出租,截至案发时已售出房产5套、自建房1套。
杨光亮还将非法所得的巨款交给情妇刘某,让其代理购买了大量的股票、基金、国债等,自己在背后遥控指挥,投资生利。放贷生利也是杨以赃敛财的主要手法。办案人员在起获的赃物中发现了几十张借条,涉案金额达6000万元,利息高出银行贷款数倍。
杨光亮热衷于把得来的不义之财用于投资和放贷。
杨光亮在电白县的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