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不交物业费
我停你们的电
晨报讯(见习记者 徐广静)24日上午,锦绣花园有商户向记者反映,由于不满物业服务,9户商家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把电停了。
商户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去年在锦绣花园东门外开了一家洗化店,当时房东说物业费已经交到2011年6月底了,现在还没到期,物业就把电停了。
王女士和周围其他8户商家都觉得物业费有点高,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业主们交的费不成正比。“小区住户的物业费是一平方米四毛,我们商户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七毛,物业对小区居民提供的服务包括卫生、治安和公共设施维修等,可对我们商户只提供了卫生服务,还常常做不好,垃圾清理得不及时。”王女士对记者说。
一理发店的老板说,4月底她店里的下水道堵塞了,打电话给物业,物业不派人修,她只好自己花钱找人把下水道疏通了。
“6月11日,物业把催交物业费的单子发到商户手中,上面写着6月30日之前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物业费,若在规定期限内交费,可以优惠一个月物业费,可我去交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已经过期了,不优惠了,截止日期还没到,怎么说不优惠就不优惠了呢?”一姓李的商户说。
25日下午,记者带着商户的疑问来到锦绣江南物业管理办公室,一姓贾的负责人和赵经理接待了记者,并对商户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
关于物业费收取标准,该贾姓负责人称,他们之前与门面房的业主们签有合同,规定门面房物业费按每平方米八毛的标准收取,后来为了照顾商户,降为每平方米七毛。记者问能否看一下合同时,该负责人称主要领导不在,他不知道合同放在哪儿。
关于理发店室内下水管道堵塞的问题,赵经理表示,物业只负责室外范围公共下水管道的维修工作,室内下水管道不属于公共设施,不归他们管。
至于按期交费给优惠的问题,赵经理表示,只要商户们在6月底前把物业费交了,可以给一个月物业费的优惠。
记者和商户代表多次与锦绣江南物业交涉,锦绣江南物业和商户们最终达成口头协议:锦绣江南物业马上给商户们送电;9户商家6月底之前必须交全年物业费,如期交费,可享受免一个月物业费的优惠;锦绣江南物业承诺加强对商户们的卫生管理,并印制《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让商户们了解物业的服务范围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