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凯楠)“我和另外一个人买的门面房竟然是同一套,我是从开发商那儿买的房子,签有购房协议,另一个买家虽没有购房协议,但也是从开发商那儿买的,房子到底归谁?”6月26日,读者林先生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将一套门面房卖给了两家,另一个买家张先生把门面房锁了起来,林先生签了购房协议、花了钱、买了房,可买的房子居然不能用。
据了解,该门面房初期管理不善,开发商将房子同时卖给林先生和张先生。林先生签了购房协议,而张先生无购房协议,所以该门面房由林先生使用。可同为买主的张先生对此十分不满,一气之下将这套有争议的门面房锁上了。6月25日,林先生向春雷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报案,称他在四中附近的门面房被人锁住,导致他无法正常营业。
此事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民警将林先生、张先生以及该门面房的开发商聚到一起,由于林先生持有合法的购房协议,应享有门面房的使用权;民警对张先生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同时,民警还对开发商一房售二主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
经民警协调,三方最终达成协议,开发商退还张先生房屋出售金并给予适当赔偿,张先生放弃对该房屋的相关权利,林先生则拥有该门面房的所有权。(线索提供:刘卫军)